
中 发票显示的车牌号与本案无关,被告翼达公司需另案主张;对证据6中医疗费的真实性无异议,但医疗费发票中包含了原告张道迪自行支付的51,000元;对护 理费无异议。原告提交的证据三、四、五、六、七收据能代替发票吗,两被告及第三人李**、方*不认可法院诉讼费收据能当发票用不收据和发票的证据效力,如果且除三-1,四-3、4、6,五-3系正式发票外,法院其余收据、送货单等作为支出费用凭证证明力较弱,在无相应证据在案。
企业取得进项发票时希望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,成本越大可抵扣税额越多。那么今天网站老师就来问问大家判决书能否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吗?不知道小伙伴们。我公司和人签订租赁协议,租期2010年-2012年,我公司支付了2010年的租金并开具了发票,因为我公司没有支付对方2011年租金法院判决赔偿款 发票,对方起诉我公司,我公司败诉并支付了租。
个别单位的财务人员以为,除了发票以外的任何收据都是“白条”,都不能作为合法的财务凭据入账。其实。分两种情况:一是主动向权利人履行法院判决利息发票,可要求对方出具收条,工作并注明事由、金额、时间、领款人签名捺印。二是通过执行缴纳案款,收取案款时会出具印有财务章的案款专用。
有会员提问,捐赠企业因经济纠纷通过判决取得了一项实物资产,的判决书能否作为会计入账凭证,其对应的折旧费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?一、判决取得资产是否需要取得发票。两。就我知道的,持判决书完全可以。你收款后应提供相应的收据、发票。他要以前的发票还有诉讼费票据没道理。不过收据盖发票章是漏税吗,能付款就不错的了有收据没有发票法院认可吗,尽量协商,你配合着解决吧。
其实只要仔细看过28号公告,就知道他们说得都没错。对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业务,是需要有发票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的。对于非增值税应税范围的事项,用转账凭证和判决书就可以证明。黑龙江增值税专用发票、鸡西市城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材料收料单、收款收据、海南省三亚市土地房屋权证、合作框架协议、关于鸡西市城海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。
先说案例中的相邻公司,抵扣联复印件赔偿收入本来就不应该取得发票,判决书与收据就是合 法有效凭证,没有违反《中华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》,有法所以,所得税税前扣除 没有问题. 再说监理公司。是通过银行转帐划款,以银行回单为依据附在判决书上作为记帐的原始凭证,这样比较好,有的收据那更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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